2020年,台灣司法院大法官做出釋字第791號解釋,通姦罪正式走入歷史。許多人誤以為,這意味著婚姻中的出軌行為從此不再需要承擔任何法律責任。事實卻恰恰相反。
通姦除罪化,改變的是刑事追訴的途徑,並未消除出軌行為在民事法律上的責任。根據民法第184、195條,配偶若因另一半外遇而遭受精神上的損害,仍可依侵害配偶權向外遇對象及出軌配偶提起民事損害賠償訴訟。換言之,出軌的代價並沒有因為通姦除罪而消失,只是從刑事法庭移到了民事法庭。
然而民事訴訟與刑事追訴最大的差異,在於舉證責任的歸屬。刑事案件由檢察官負責蒐集證據,民事案件則由原告自行舉證。這意味著,受害配偶若無法提出足以證明外遇事實的具體證據,訴訟勝算將大打折扣。也正因如此,通姦除罪化後,具備法律效力的合法蒐證反而變得比以往更加關鍵,委託專業徵信社進行抓姦蒐證的需求,也在這幾年間持續升溫。
侵害配偶權可以告誰?專家告訴你出軌的法律代價
然而,許多民眾對於侵害配偶權的法律規範,仍存在不少認知上的模糊地帶。根據民法第184條及第195條的相關規定,受害配偶不僅可以向出軌的另一半請求損害賠償,同時也可以對介入婚姻關係的第三者提起訴訟。但要讓訴訟真正發揮效果,關鍵在於能否提出足以讓法院信服的具體證據,而非僅憑當事人的口述或主觀推測。
對此,台灣偵探職業總會指出,通姦除罪化實施至今,前來委託外遇蒐證的民眾不減反增,且委託目的已從過去的「刑事提告」明顯轉向「民事求償」。這樣的轉變,對蒐證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刑事案件中,抓到雙方在場或許就已足夠;但民事侵害配偶權訴訟對於證據的要求更為嚴格,需要能夠清楚呈現外遇事實的完整蒐證記錄,包括當事人的行蹤紀錄、接觸頻率、親密行為的影像或其他足以佐證的客觀事實,缺一不可。
專家也強調,許多民眾在不了解法律要求的情況下自行蒐證,結果因為取得方式不合法或證據效力不足,不僅無法在訴訟中發揮作用,有時甚至讓自身陷入法律風險之中。專業徵信社的存在,正是為了協助委託人在合法的框架內,取得真正具備訴訟效力的蒐證資料,讓受害配偶在走進法庭的那一刻,手中握有的是一份禁得起挑戰的完整證據。
抓姦不等於衝突對峙,合法蒐證才是侵害配偶權訴訟的致勝關鍵
在實務操作上,抓姦蒐證是侵害配偶權訴訟中最直接、也最具說服力的證據取得方式之一。所謂「抓姦」,並非坊間刻板印象中的衝突對峙,而是由專業調查人員在合法框架內,透過跟監、拍攝、行蹤記錄等方式,取得足以證明外遇事實的客觀影像與文件資料。一份完整的抓姦蒐證報告,應當清楚記載當事人的行蹤規律、與外遇對象的接觸頻率,以及足以呈現親密關係的具體影像,讓法院在審理時有明確的事實基礎可以依循。
然而,抓姦蒐證並非每一個案件的第一選擇。婦馨徵信社指出,在多數情況下,外遇調查是比抓姦更為穩妥的起始方式,能夠在不打草驚蛇的前提下,逐步建立完整的蒐證基礎。抓姦蒐證通常適用於外遇行為較為隱密、一般跟監難以取得有效證據的情況,此時由專業調查人員介入,在合法框架內掌握雙方接觸的關鍵時機,才能取得真正具備法律效力的第一手證據。每一件案子的情況不同,採取何種蒐證策略,應由具備實務經驗的專業人員在了解案情後審慎評估,而非由委託人自行決定。
通姦除罪後外遇仍可求償,徵信社抓姦蒐證讓真相在法庭上說話
「情感背叛是每個人都難以承受的事件。」婦馨徵信有限公司資深專家鍾玫君如此說道。她指出,許多委託人在決定求助之前,已獨自承受了相當長一段時間的煎熬。有人沉默數月,不知該向誰開口;有人明知答案,卻遲遲無法面對現實。這些反應,在鍾玫君多年的從業經歷中並不少見,也讓她深刻體認到,徵信社所面對的,從來不只是一件需要調查的案子。
正因深知情緒重量的存在,婦馨的女性專員在諮詢面談時,不急於進入調查程序,而是先給委託人足夠的空間,將那件最難開口的事完整說出來,再由專員協助釐清案情、評估最適切的處理方向。
基於這樣的服務理念,婦馨徵信社成為全台唯一可指定女性專員執行案件的合法徵信機構。從初次諮詢到結案報告出具,全程由同一位專員負責,確保委託人的案情不在交接過程中流失,個資亦受到嚴格保密。鍾玫君強調,婦馨成立至今,始終將委託人的身心狀態納入服務設計的核心考量。唯有讓委託人真正感到安心,後續的調查工作才能在最穩固的基礎上推進。
「即使通姦除罪化已歷經多年,至今仍有不少民眾詢問:『外遇蒐證、抓姦還有必要嗎?』這當然有必要。若希望法官站在自己這一邊,就必須握有足以證明外遇事實的確切證據,而外遇蒐證與抓姦,正是協助委託人達成這個目標最快速的途徑。」鍾玫君表示,婚姻中的背叛從來就不是一件容易面對的事,但選擇求助、選擇釐清真相,本身就已是一種勇氣。無論委託人後續選擇談判、訴訟或重新出發,那份結果,都將是他們最重要的底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