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起發生在北部地區的侵害配偶權民事訴訟,近期引發社會各界對於外遇蒐證標準的廣泛討論。案件中,原告女性因不滿前夫在婚姻存續期間與另一名女性頻繁往來,並於離婚後短短數月便與對方登記結婚,憤而對兩人各求償120萬元。
據原告指控,前夫自2024年起即與該名女性有不當往來,雙方雖曾達成和解,卻未真正斷絕聯繫。2025年2月間,前夫不僅接送對方前往貓咪咖啡廳,更持有對方社區的門禁磁扣可自由進出。同年4月,原告拍攝到兩人於雨中緊密挽手、共撐一傘的畫面。原告表示,前夫以訴訟壓力迫使其於同年5月簽字離婚,隨後於8月便與對方登記結婚,明顯存在「無縫接軌」的跡象。
然而,法官在審視相關影像後指出,咖啡廳畫面中並未出現親吻、擁抱等親暱舉動,且該場所並非情侶專屬;前夫持有磁扣進入社區後不到五分鐘即離開,難以此認定侵害配偶權。針對關鍵的「雨中挽手」畫面,法官認為影像係由背側方拍攝,無法排除角度問題造成的視覺誤差,即便確實有勾手行走,衡諸社會通念仍屬一般朋友正常交誼範圍。至於離婚後短期內再婚,法院亦認為不能反推婚姻存續期間必然存在不當往來。最終以原告舉證不足為由,駁回全部請求。
侵害配偶權訴訟敗訴,多因蒐證品質不足
對於此類案件,台灣偵探職業總會秘書長陳以峻表示,上述判決結果並非個案,而是侵害配偶權訴訟中相當常見的困境。總會長期觀察發現,許多受害配偶在委託蒐證或自行蒐證時,往往只著重於「拍到兩個人在一起」,卻忽略了法院在審理侵害配偶權案件時,對於證據內容的要求遠比一般人預期的嚴格。
陳以峻指出,法院在認定侵害配偶權是否成立時,通常需要當事人提出足以證明雙方關係已逾越一般社交往來的具體證據,包括親暱肢體接觸、長時間單獨相處、進出私人場所等足以呈現男女親密關係的行為紀錄。單憑兩人出現在同一場所、共撐一傘或偶發性的肢體接觸,在法官的自由心證下,容易被認定屬於一般社交範疇,難以達到侵害配偶權情節重大的認定標準。
對此,專家進一步說明,蒐證品質不足所導致的敗訴,是目前侵害配偶權訴訟案例中最常見也最令人惋惜的情況。受害配偶花費大量時間與精力取得的影像資料,若在拍攝角度、行為清晰度或連續性記錄上有所不足,便可能在法庭上被對造律師一一質疑,最終喪失證據效力。台灣偵探職業總會因此呼籲,有相關委託需求的民眾,在進行外遇蒐證前,務必尋求具備實務經驗的專業徵信社協助,以確保蒐證成果真正符合法院的採信標準。
通姦除罪後蒐證重點在哪?實務判決告訴你哪些證據法院最買單
通姦除罪化後,侵害配偶權的民事訴訟成為受害配偶追求法律救濟的主要途徑。然而,民事訴訟與過去的刑事通姦罪追訴在舉證邏輯上存在根本性的差異。刑事案件由檢察官負責蒐集證據,民事案件則由原告自行承擔舉證責任,這意味著蒐證工作的品質與完整性,直接決定了訴訟的最終走向。
在蒐證重點的選擇上,台灣偵探職業總會指出,受害配偶應將蒐證重心放在能夠清楚呈現雙方「逾越一般社交界線」的具體行為,而非僅止於證明兩人曾經見面或共處一室。根據現行實務判決的觀察,以下幾類證據在法院審理侵害配偶權案件時,具有較高的採信效力。
第一,親密肢體接觸的清晰影像。接吻、擁抱、長時間身體依偎等明確的親密行為,是法院認定侵害配偶權最直接的證據。影像必須清晰呈現行為細節,拍攝角度與距離的選擇至關重要,模糊或側面拍攝的畫面容易遭對造律師以視覺誤差為由提出質疑。
第二,進出私人場所的完整記錄。雙方進入同一間住宅、旅館或其他私人空間,並在其中停留一段時間的完整記錄,在實務判決中具有相當強的說服力。相較於公開場所的互動,私人場所的行為記錄更難以被解釋為一般社交往來。
第三,數位通訊內容。在合法取得的前提下,雙方的通話記錄、訊息往來或社群媒體互動,若能清楚呈現感情性質的對話內容,同樣可作為輔助性的佐證資料,配合影像證據共同建構完整的蒐證架構。
台灣偵探職業總會強調,上述蒐證重點並非各自獨立,而是需要相互搭配、形成完整的證據鏈,方能在法庭上真正發揮效力。總會也建議,有蒐證需求的民眾應尋求具備實務經驗的專業徵信社協助,以確保蒐證成果在法律程序中真正發揮應有的作用,達到求償或維權的目的。
外遇不是受害者的錯,請勇敢踏出第一步向外尋求協助
在許多人的認知中,外遇是一件不能說、不好說、說了也沒用的事。但這樣的沉默,正是讓受害者持續承受不公平對待的原因之一。然而時代在變,社會對於婚姻背叛的討論已逐漸從「家醜不外揚」的沉默,轉向更多人願意公開發聲、積極尋求法律救濟的方向。外遇的受害者從來不分性別,無論是異性婚姻還是同性伴侶關係,背叛所帶來的傷痛同樣真實,所應獲得的法律保障與尊重也理應相同。
婦馨徵信有限公司資深偵探鍾玫君指出,從多年的實務經驗來看,外遇受害者在求助時所面對的,不只是如何取得證據的問題,更是一個關乎人生方向的重大抉擇。許多人走進婦馨時,心裡並不確定自己真正想要什麼。有人憤怒,有人傷心,有人在猶豫是否還值得繼續。鍾玫君表示,婦馨接觸過的案件中,選擇離婚的委託人固然不在少數,但也有相當比例的委託人,在釐清事實之後,選擇了另一條路。
「外遇蒐證的目的,從來不只是為了走上法庭。」鍾玫君說道。部分委託人在取得確鑿證據後,選擇與另一半簽訂外遇切結書,明確約定雙方的行為規範與違約責任,以此作為挽回婚姻、重建信任的起點。也有人選擇以蒐證結果作為談判籌碼,在協議離婚的過程中爭取更有利的財產分配與子女監護安排。無論最終選擇為何,手中握有完整、合法的蒐證資料,都是讓自己在任何一條路上都站得更穩的關鍵。
鍾玫君強調,面對外遇這件事,勇敢求助從來不是一件容易的事,但選擇正視它,才有機會為自己的人生爭取到更好的出路。無論委託人最終希望走向何方,婦馨徵信社的存在,是為了讓每一位受害者在做出任何決定之前,都能手握真相、心存底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