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開始只是每天早安晚安的訊息。」化名小雨的女性回憶,她在一次朋友聚會上認識一名男性,對方言談體貼、健談,聚會後主動加了她的社群帳號。起初她並未特別在意,只覺得對方似乎頗有心意,但沒有進一步交往的打算,便婉拒了對方的邀約。
沒想到,被拒絕之後,對方傳訊息的頻率不減反增,一天多達數十則,內容也從噓寒問暖轉為質問:「妳怎麼不理我?」小雨開始已讀不回後,對方卻頻頻出現在她的生活中,例如她常去的咖啡廳、公司附近。她形容,那種感覺非常不好,甚至還很不安。
「恐怖情人」之外,還有一種是「恐怖追求者」
多數人聽到「恐怖情人」,聯想到的通常是曾有親密關係、卻在分手後糾纏不休的對象。但其實還有另一種關係是,雙方從未正式交往,追求者卻在遭拒絕後,將原本屬於示好的行為,逐步升級為過度干涉對方隱私與生活的舉動。
這類「恐怖追求者」案件近年並不少見,而且許多受害者一開始都很難意識到問題的嚴重性。「因社會普遍認為被追求是件值得高興的事,很少人會警覺,沒有界限的追求很可能演變成一種危機。」婦馨徵信資深偵探鍾玫君表示。
法律怎麼定義跟蹤騷擾?8種行為態樣一次看懂
事實上,類似小雨遭遇的情況,已明確受到法律規範。台灣自2022年6月1日起施行《跟蹤騷擾防制法》,將「反覆或持續」「違反被害人意願」且「與性或性別有關」、使特定人心生畏怖、足以影響其日常生活或社會活動的行為,明定為8種跟蹤騷擾行為,包括監視觀察、盯梢尾隨、通訊騷擾、要求約會聯絡、寄送物品、言語辱罵、妨害名譽、冒用個資等。
依現行機制,被害人可先向警察機關報案,警方調查後若認定行為人確有跟騷嫌疑,會先核發「書面告誡」,效期2年;若行為人在告誡期間再犯,被害人、警方或檢察官都可向法院聲請「保護令」,違反保護令者可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新台幣30萬元以下罰金。
此外,行為人或被害人若對書面告誡的核發結果有異議,皆可在收到通知後10日內,向上級警察機關提出異議。
面對恐怖追求者,徵信社能提供哪些協助?
「除了報警走法定程序之外,徵信社在這個過程中,究竟能扮演什麼角色?」面對記者的提問,婦馨徵信團隊指出,其實徵信社能提供的協助相當多元。
「最標準的做法,就是蒐證。」鍾玫君說明,針對疑似跟蹤騷擾的情境進行合法蒐證,必須完整記錄對方行為發生的時間、頻率及實際狀況;若委託人後續需要報警或走法律程序,這些完整的紀錄都能派上用場。
除此之外,她也提到,團隊會視個案狀況,協助當事人評估人身安全風險,並銜接後續的法律資源,例如協助整理報案所需資料、說明書面告誡與保護令的聲請流程,必要時也會介紹合作的律師協助處理。她強調,徵信社的角色並非取代警察或司法程序,而是在被害人決定報案、聲請保護令之前,先協助把委託人需要的證據補齊,並在司法程序進行的過程中,提供力所能及的協助。
社會悲劇頻傳 專家:保留安全界線、善用婚前徵信預防憾事
「害人之心不可有,防人之心不可無。信任他人是善良的美德,但也應該優先顧慮自身的安全,避免在認識初期就將個人隱私暴露給他人。」鍾玫君提醒,無論是交友軟體、社群平台或朋友聚會認識的對象,在關係尚未深入之前,應盡量避免透露住家地址、上下班時間、日常行蹤等具體資訊,「不是要大家對每個人都充滿戒心,而是在還不了解一個人之前,本來就該保留一定的界線,這是保護自己最基本的方式。」
針對頻繁出現的情殺案件,業者也忍不住長嘆一口氣,「從近期的社會事件都可以看出,交往多年甚至結婚多年的另一半,都可能因為各種原因而對摯愛痛下殺手。」她坦言,即使是相處多年的伴侶,也不代表人身安全上的風險就此消失,正因這類悲劇實在太令人不捨,婦馨徵信社才會積極推廣婚前徵信這項服務。
不過她也強調,婚前徵信並非萬能,無法百分之百預測一個人是否會有暴力傾向,「我們沒辦法保證,查了就一定能避開悲劇。」但她指出,當事人若及早進行背景調查,仍有機會提前發現一些警訊,例如對方是否曾有暴力前科、過去感情關係是否存在異常的控制或糾纏行為等。
她強調,婦馨長年協助民眾處理跟蹤騷擾、情緒勒索、恐怖情人等案件,正是希望在憾事發生之前,能有一個管道,讓當事人在感到不對勁的第一時間,就有地方可以求助。同時呼籲大眾,若發現任何不對勁的跡象,不要輕易說服自己是想太多,應及早諮詢專業人士,保護自身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