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衛生福利部公布的最新統計,2025年全台家庭暴力通報案件達19萬676件,較2022年的14萬9198件明顯攀升,其中以「親密關係暴力」占比最高,約達5成。通報案件中的被害人仍以女性為主,占比約7成,但男性被害人比例已有微幅上升趨勢;值得留意的是,雙方互相通報的案件數也逐年增加,去年占比已達3成。衛福部分析,通報數量上升,與近年民眾防暴意識提高有關。
專家表示,這些數字背後,反映的是許多家庭中長期存在、卻鮮少被外界看見的處境,不僅限於肢體衝突,也包括言語羞辱、經濟控制等較不易被辨識的暴力型態,部分案件甚至仍隱藏在社會角落,亟需大眾關注。
家暴不只是打罵,法律怎麼定義?
依現行《家庭暴力防治法》,家庭成員間發生身體上、精神上、經濟上的騷擾、控制、威脅或其他不法侵害行為,即構成家庭暴力,適用對象除了配偶、前配偶及有血緣或姻親關係的家人,也包括現有或曾有同居關係的伴侶,甚至未同居的親密關係伴侶(一般認知中的男女朋友或同性伴侶),同樣可以聲請保護令。
多數人對「家暴」的認知,仍停留在肢體上的拉扯、毆打,但實務上,精神暴力與經濟控制同樣構成法律上的家庭暴力,只是型態較為隱晦,通常不容易被外界,甚至被害人自行察覺。精神暴力常見的樣態包括長期言語羞辱、貶低、威脅恐嚇,或是刻意的冷暴力、孤立當事人與親友的聯繫;經濟控制則可能表現為限制對方使用金錢、要求交出薪資存摺、不允許對方工作,或掌控家中所有財務決策權,讓被害人在經濟上完全失去自主能力。
依現行機制,家暴事件發生後,被害人可向法院聲請「保護令」,依情況分為通常保護令、暫時保護令與緊急保護令三種類型,法院核發後,可依個案需要,命相對人(加害人)遷出住居所、遠離被害人與特定場所,或禁止其對被害人實施特定的騷擾、接觸、跟蹤等行為。若相對人違反保護令內容,即構成刑事責任,可依法追訴處罰。
脫離危險關係的風險:專家提醒「這一步」最易激怒加害人
「當受害者迫切想離開的那一刻,反而會激怒加害者,促使其做出最危險的行為。」談起實務案例,婦馨徵信有限公司資深偵探鍾玫君這樣說道。她長年處理受暴者相關案件,發現許多受害者遲遲不敢求助或離開,其實不是不想離開,而是深知一旦真正提出離開的意圖,反而可能激怒對方,讓自己與孩子陷入更危險的處境。「這也是為什麼,離開一段暴力關係,從來不是『打包走人』這麼簡單的事。」
正因如此,她認為,協助受害者脫離暴力關係時,「安全」必須被放在整個服務流程的最優先順位。從最初的諮詢開始,團隊會先評估當事人目前所處的風險程度,再依據風險等級規劃相應的因應方式,而非貿然採取行動。「蒐證的時機、方式,甚至受害者暫時的去處安排,都需要謹慎規劃,避免讓當事人陷入更大的危險。」
面對家暴案件,民間單位如何協助?
至於徵信社在這類案件中,具體能提供哪些協助,鍾玫君進一步說明,團隊首先會協助當事人釐清目前掌握的家暴事證是否足以聲請保護令,若證據不足,才會評估是否需要進一步合法蒐證,例如驗傷紀錄的保存、傷勢照片的完整記錄,以及通訊軟體中具威脅性言論的截圖保存等,確保後續進入法律程序時,證據具備足夠的效力。
她也提到,蒐證過程必須格外謹慎,避免任何動作驚動加害人,「這不是在蒐集一般的外遇證據,對象是可能隨時做出過激反應的人,任何蒐證行為,都必須先確認不會讓當事人遭遇危險。」除了蒐證,婦馨徵信團隊也會依個案狀況,協助銜接後續資源,包括陪同或協助聯繫警政單位報案、律師諮詢,以及聲請保護令所需準備的文件與流程說明。
鍾玫君強調,徵信社的角色並非取代警政、社政體系的專業協助,而是在被害人決定尋求正式資源之前,先協助把當下最急迫需要處理的事情,盡可能準備妥當。
身處危險怎麼辦?掌握緊急救援管道
衛福部特別提醒,家庭暴力發生當下,應以保護自身安全為第一優先,避免頭頸等重要部位受傷,並儘速撥打110報案求助。
若暴力情形已持續一段時間,建議及早撥打24小時113保護專線諮詢。各地方政府的「家庭暴力及性侵害防治中心」皆配置專業社工人員,能提供緊急庇護、法律協助、醫療補助及心理諮商等多項資源,陪同被害人走出陰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