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市交通局今(16)日表示,114年新北市計程車春節加成收費將自春節連假前3天起,即自1月22日(三)0時起至2月2日(日)24時止共計12天,春節加收30元已計入跳表,與北市、基隆同步實施,請搭車民眾依跳表金額支付車資;瑞芳及烏來地區固定路線則依現場公告春節運價收費。

交通局運輸管理科科長林詩欽說,計程車春節加成30元、夜間(23:00-06:00)加成20元或國道通行費均應計入跳表金額收費。夜間加成係由計費表依時間自動加計,春節加成及國道通行費則由計程車駕駛操作設定計費表上會顯示「春節」字樣;提醒乘客於下車前索取乘車證明,並當場確認收費金額,如遇有超收情形,可記下車號、時間及地點等資訊,撥打新北市1999市民服務專線申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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